她织毛衣的时候,用了个袋子,绕成团的棉线放在布袋里,布袋挂在手腕上。
从布袋里扯出一根线头,用棒针灵巧的织着。
这样做有个好处,那就是既不耽误织毛衣,也不耽误她走街串巷的聊天。
“小妮,那是东四胡同牛家的大婶子。她家闺女也在机械厂上班。”
顾二嫂手腕上挂着布袋,两只手还要扶着顾倾城。
嘴里低声介绍着,“听说啊,还有个儿子,不过儿子身子骨弱,干不了重活,只能在家里写写画画。”
顾倾城:……这二嫂,不只是手巧,嘴巴也巧啊。
这才几天的功夫,连隔了三条街的“邻居”,都搭上线儿啦?
她嗯嗯的应着,眼角的余光瞥到顾二嫂布袋里被卷起来的半成品,挑了挑眉。
察觉到顾倾城的小动作,顾二嫂笑着说,“这是西二胡同冯大妈教我的。你发的那些棉线手套啊,根本就用不完。”
“搁着倒是也浪费不了,不过,把手套拆了,用棉线织个线衣或是坎肩儿啥的,岂不是更好?”
“这棉线啊,虽然不如毛线保暖,但软和、透气,给巧儿穿正好!”
顾倾城笑着点头,“我当初去搬运班的时候,那里的陈师傅也提到过。”
“还是二嫂的手巧,脑子里也好,才几天啊,就学会了。”
“对了,棉线手套我还有,二嫂给巧儿织完,再给虎子织一件吧。”
顾二嫂对待顾倾城母女有了几分真心,顾倾城也愿意加倍照应。
虎子是顾二夫妇的儿子,今年七岁。
小家伙虎头虎脑的,精力旺盛,正是人嫌狗憎的年纪。
那衣服啊,早上穿了“新”的,下午屁股、膝盖上就磨出个破洞来。
幸好虎子的衣服,都是父母的旧衣服给改得。
否则,就顾二嫂这精明持家的性子,早就心疼坏了。对虎子这个熊孩子,也是一天三顿的打。
但打归打,顾二嫂这个亲妈,对虎子还是非常疼爱的。
当妈的,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穿得好、吃得好。
一件“毛衣”,虽然是棉线的,可也是乡下极为少见的好东西啊。
哎呀,自家儿子要是能穿上,那得有多好看、多气派?
离了家,跑来照顾小姑子,顾二嫂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当然,她知道,家里有丈夫,有婆婆,还有嫂子和弟妹。
虎子不会受苛待。
只是,身为一个母亲,只要孩子不在身边,她就会担心。
非关其他,母性而已。
“哎呀,他那么皮,好衣服让他穿了也是糟践!”
顾二嫂已经心动了,却还是假模假样的推辞着。
顾倾城笑得愈发真诚,“怎么就糟践了?二嫂,你得这么想,如果没有衣服,虎子可能就直接磨破皮了。”
衣服除了保暖,还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在顾倾城这样没有经历过艰苦岁月,不习惯勤俭节约的人来说,只要东西发挥了“用处”,那就不是浪费。
顾二嫂:……咦,还能这么说?
不过,顾二嫂是从小就苦过来的,她活到三十岁,也没有穿过几件新衣服。
对于真正的贫苦百姓来说,磨破衣服可比磨破皮强多了。
人,跟布料、食物等这些稀缺的物资比起来,反倒没有那么的金贵。
“……小妮进了城、有了本事,人就变得不一样了。多矜贵,多讲究啊。”
顾二嫂虽然不赞同顾倾城的说法,但她还是感受到了小姑子的善意。
她是个掐尖儿好强的人,也靠着一张巧嘴儿外加巧手,在娘家、婆家都过得不错。
她更喜欢占便宜。
一个弄不好啊,估计就是极品一样的存在。
但,在顾倾城这里,顾二嫂是生不出半点这样的心思——
自己都还没有暗搓搓的算计呢,人家小姑子就主动把东西给了她。
她还闹啥?
极品也是要脸的。
在能够确保利益的前提下,顾二嫂又何尝愿意撒泼打滚的折腾?
至于贪心不足?
呵,她又不傻,一顿好和顿顿好,她还是分得清的。
这不,顾二嫂正想着怎么给自己弄快布料呢,小姑子就指着一块好看的花布说,“这次去的是印染厂,有一些印坏的花布,丢了也是可惜,便给了我!”
“嫂子,我有单位发的工作服,平时也用不上。你把这布拿去给自己做件衣服吧。”
顾二嫂:……
她都惊喜坏了,好不好?
慌忙打开那叠布,展开,仔细的看了看,所谓“印坏的”,只是一点点的错印,不仔细看,根本就不明显。
再者,就算明显了又如何?
这是新的!没有补丁的!
顾二嫂也就结婚的时候,穿了件簇新的衣服。
这都好几年了,她都没能做件新衣服。
现在呢,进城帮衬小姑子没几天,就、就——
“哎呀,小妮,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平时上班穿工作服,难道下班还不兴穿件好看的?”
“这花布,我还是、还是给你做件新褂子吧。”
顾二嫂嘴里说着退让的话,拿着花布的手,还不停的往顾倾城跟前伸。
但从她的神情看出来,她是真的舍不得。
顾倾城见状,暗自好笑,却也没有表露出来。
她扬起精致白皙的盛世美颜,“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不过,二嫂,你看我,还需要衣服来映衬吗?”
顾二嫂:……还真不用!
就小姑子这副皮囊,披个麻袋都好看哇。
见顾倾城把话都说道这个份儿上了,顾二嫂也就没有假惺惺的退让。
不过,她还是喜滋滋的表示,“我看这块花布尺寸不小,能够裁出一大一小两件衣服。”
大的那件,自然是她顾二嫂的。
小的那件嘛,就给乔巧。
顾二嫂就是这么的精明,知道顾倾城最在意的人是谁。
“聪明!”
顾倾城暗暗赞叹了一句。
还是那句话,人可以坏,但不能蠢。
顾倾城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顾倾城是真大方,顾二嫂也是真精明。
所以,这对姑嫂相处的就十分和谐。
顾二嫂非常称职的带入了“管家婆”的身份,咳咳,不是保姆。m.qikuaiwx.cOm
因为顾倾城的家里根本不缺人干活儿。
顾二嫂要做的,就是看着那些学徒,然后做些更精细的活计。
比如做衣服,比如跟周围的大妈大婶们闲聊。
每天顾倾城回家,都能从顾二嫂口中得到胡同里的最新八卦。
顾倾城的小院,也愈发有了“家”的气息。
……
“呀!自行车?”
“华子,你行啊,居然都骑上自行车了?快说,哪儿弄来的?”
“不会是接的你师傅的吧,骑的时候,可得爱惜着些,千万别给磕坏喽!”
这天傍晚,大杂院的一些大婶大妈坐在门口,一边闲聊,一边看着四周。
千万别小瞧这些中老年妇女,所谓的“小脚侦缉队”,说得就是她们。
周围要是有个风吹草动,她们准能第一个发现。
当然,他们的初衷可能只是单纯的八卦,但原因和过程不重要,结果才最关键。
某些时候,大妈们总能发挥神奇的作用呢!
某个大妈抬眼就看到胡同口有人骑着车子过来,她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发现竟然是后院的吕新华。
其他的大妈们也都发现了,纷纷站起身,团团围住了吕新华和那辆自行车。
二八大杠,车架十分结实。
车身上刷着锃亮的黑漆,看着就无比气派。
“哎呀,这好像是新的啊!”
“华子,难道是你买的?”
大妈们小心翼翼的摸着自行车,眼底带着明显的羡慕嫉妒。
“嗯!刚买的!”
吕新华已经在汽车班工作两个多月了。
他也终于哄得师傅带他出去跑长途。
昨儿刚回来,靠着司机们惯用的手段,吕新华狠赚了一笔。
吕新华比前辈们更大胆,脑子也更活泛。
他的外快,赚得也就最多。
跑去黑市买了张自行车票,居然还能剩下买自行车的钱。
没说的,一个字——买!
今天刚下班,吕新华就揣着钱和票去了百货大楼,然后就推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若是搁在后世,吕新华根本就看不上这种又笨又丑的铁家伙。
但,在这个时代,自行车是堪比迈巴赫的存在。
哦不,不对,是比豪车都拉风的存在。
因为在后世,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豪车品牌,但在六零年代,所有人都知道自行车的价值。
“咦?华子应该算是咱们大院第一个买自行车的年青一代吧。”
人们似乎很容易攀比,总爱评个“第一”。
大院里十多户人家,吕新华这一代也有三四个年轻人。
邻居们难免就会在这些同辈人中比来比去。
过去,吕新华并不突出。
他本人的条件不错,但家庭太拖累了。
反倒是与他同龄的乔建国,比他更受推崇。
还有一两个比他们小两三岁的孩子,随着中学毕业,开始找工作,也有了跟吕新华这样的“大哥哥”对比的资格。
“马氏还真是华子的贵人,自打被她抽了一巴掌,这华子啊,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
“可不是嘛,现在居然连自行车都买上了!”
邻居们看着吕新华骑着锃明瓦亮的自行车疾驰而去,再次感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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